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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古今注》记秦始皇“三品绿袍”之误

  • Update:2013-03-11
  • 陈彦青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 来源: 《装饰》杂志2013年第2期
内容摘要
五代马缟在《中华古今注》记有秦朝三品服绿的条目,并被历代史家引用,其中包括《秦会要》、《中国服装色彩史论》等。但马缟所录本为错误,而后史学家不加详究以讹传讹,做出了错误的历史判断。本文通过梳理、比较、分析史料,试图解读出其错误所在,厘清了古代色彩运用中可疑之处。

 秦朝的史料本身是极为匮乏的,而且大多为后人所为,其中难免有想当然或附和之说,在此前提下与色彩有关的史料更是极少,而在被后人取用的有限史料中,有的错误是极其明显的,但却被想当然地作为历史研究的基础。因此,在此提出若干问题,以待来贤辨疑。


五代马缟在《中华古今注》中有感于西晋崔豹之《古今注》“博识虽广,殆有阙文,洎乎广初,莫之闻见”[1],故发其所未发,有所增益。书中关于秦始皇时事物有数条,皆为《古今注》中所无。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关于秦始皇时朝中高官服色的记载:“袍者,自有虞氏即有之。故国语曰:袍以朝见也。秦始皇,三品以上,绿袍深衣,庶人白袍,皆以绢为之。”[2]
这看起来确实是非常重要的资料,特别是在服饰、色彩史上,台湾学者出版的《中国服装色彩史论》“中国服饰沿革”一章的“秦代”中,就将其作为重要的史料使用,书中的表述为“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 年),规定衣色以黑色为上。又规定,三品以上的官员著绿袍,一般庶人著白袍”[3],其史料来源就注明为《中华古今注》。《秦会要》卷九“舆服”[4] 中此记载也赫然在目。但是,这里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首先,这一史料是极为孤立的,可以说,从现在可以查阅到的史料来看,关于这一问题的记载的最早来源就是五代马缟的《中华古今注》,此后的文献中有谈到这一问题的基本都是对其引用,因此而言,这一史料本身就是一孤例,其撑起历史真实的合理性随时都会被拆解掉。而其最大的问题就在“三品”上。


中国古代社会关于等级制度的建构极早,从周朝开始就有很明确的制定,但“品”的出现却要到魏晋时期才真正出现。唐代杜佑在他的《通典》中给出了一条清晰的脉络,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周朝统治阶层的等级制度称之为九命,九命为最高等级,依次往下;两汉则依据俸禄多少分等级,西汉为十六等,东汉减为十三等;三国魏始制九品中正,俸禄等级“秩”则继承东汉;此后西晋、宋、齐等朝因袭魏制未作改变;梁、陈、后魏、北齐各朝则在晋、宋、齐基础上,九品各有细分;后周( 北周) 试图回到周朝,于是重设六官制度,等级结构也重回九命之制,毎命分二共十八命;隋朝代北周,废其六官制度,用回九品中正,有更为具体的细分和表现,始有流内官之说;唐朝用隋制,更设流外。[5]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秦朝出现“三品”官的说法本身就存在着常识性的错误。
九品中正制最早出现的时代应该是三国时期的曹魏,《三国志·魏书·陈群传》中已经明确指出一点,建构“九品官人之法”的关键和执行人就是魏文帝时期的河南颍川人陈群:“陈群,字长文,颍川许昌人也……文帝在东宫深敬器焉……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6]
而在《三国志·魏书·常林传》对此的记载也可互为证明:“先时,国家始制九品,各使诸郡选置中正差叙,自公卿以下至于郎吏。”[7]
从《陈群传》的“(陈)群所建”到《常林传》的“国家始制九品”,清楚地表明了九品中正制初始建构的时间。苏东坡《志林》中所言也可予以说明:“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8]苏轼所言虽重点不在制度,但也清晰地表明了朝代之间的区别。
马缟所言秦朝三品以上服绿袍不知所据何来。曹魏之前并未有“品”官的制度,两汉所用,连周朝的“九命”之官都不是。对于秦朝,杜佑就说“秦平九国,荡灭典籍,旧制多亡”。[9] 这种说法在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中也有所感慨,西汉制度基本上是秦制的延续,历代史料文献记载又极少,马端临就感慨“然其说终不明白云”[10]。在《汉书》和《后汉书》里对于两汉制度有限的记载中可以肯定地看到,秦、汉制度里面是没有“九命”和“九品”的。[11] 由此看来, 马缟在《中华古今注》中记载的秦朝“三品”所传达出来的品官制度是没有历史描述所需要的根据的,在这一问题上是否存在着另一种可能就是马缟将“九命”制度和“九品”制度混淆了,因为他所处的五代承接隋唐,而隋唐之前又复用周礼,“九命”和“九品”之间又有一定的对应性,比如“九命”之相当于“一品”:“(西魏废帝)三年(公元554 年)春正月,始作九命之典,以叙內外官爵。以第一品为九命,第九品为一命,改流外品为九秩,亦以九为上。”[12]
这种对应性对古人的认识来说就有相当的混淆性,马缟虽然博览,但在当年史料典籍缺乏的状况底下,加上其不够严谨,将九命和九品弄错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是马缟弄错了“九命”和“九品”,那么他笔下的“三品”是哪一“命”呢?我们可以看看其基本的对应:“九命——一品;八命——二品;七命——三品;六命——四品;五命——五品;四命——六品;三命——七品;二命——八品;一命——九品。”那么,如果是马缟弄错混淆了命和品的排序对应,其中可能的就是“七命——三品”和“三命——七品”。其实,答案似乎已经呼之欲出了,其关键就在于“品”色上面。
等级制度和色彩之间的关系在官员的品色衣上的体现是最典型的。但是,并非“九命、九品”等级一出现就有相关的色彩对应,早年的服制重点是落实在冕服上面的,其核心是天子之服,《汉书》中班固记魏国相丙吉“髙皇帝所述书天子所服第八”[13],然在其时虽可能曾有言服制之书,但却都“史无所考”[14]。
品官服制与冕服是两个系统,所处较晚,落实到服色上面,可以见到最早的文献是在唐人令狐德棻所撰写关于北周历史的《周书》:“(北周静帝大象二年,公元580 年)天太侍卫之官皆著五色及红紫绿衣,以杂色为缘,名曰品色衣,有大事与公服间服之。”[15]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其记载还是较为含混的。从王仲荦先生所撰《北周六典·春官·典服》[16] 中可以看到,“典服”的职责是负责皇太子以下各等级的冕服、组绶等,虽然期间已经有“品色衣”一说,但北周制度在于恢复“周礼”,品色衣并不在其范围之内,可见并非等级制度中服制的重点。这一点到隋朝有所改变。隋朝重用九品中正制,隋炀帝更是明确了品官的服色制度:“行幸,百官行从,唯服袴褶,而军旅间不便。至六年后诏从驾涉远者,文武官等皆戎衣。贵贱异等,杂用五色。五品已上,通着紫袍,六品已下,兼用绯绿,胥吏以青,庶人以白,屠商以皂,士卒以黃。”[17]
唐初沿用隋制,到了唐太宗年间,开始属于自己王朝的服制建构,在品官服色上有了更为具体的改变:“贞观四年(公元630 年)制: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以上服绯,六品七品以上绿,八品九品以上青。妇人从夫之色,仍通服黄。至五年七月敕:七品以上服龟甲双巨十花绫,其色绿,九品以上服丝布及杂小绫,其色青。”[18]
可以看到,唐朝的品官服色较之于隋朝更为细化,层次也更多:三品以上所服紫色,五品以上所服绯色,七品以上所服绿色,九品以上所服青色。这种等级色彩的细化在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 年)出现了新的变化,“旧令六品、七品着绿,八品、九品着青,深青乱紫,非卑品所服。望请改八品、九品着碧。朝参之处,听兼服黄”。[19] 一到九品的服色就变成了“紫间- 绯正- 绿间- 碧间”。 碧色作为八、九品官服色存在的时间只有短短的十二年,很快,在唐高宗上元元年(公元674 年),品官服色又改回到了“紫间- 绯正- 绿间-青正”的间色、正色间隔搭配的建构方式上,这是唐高宗对龙朔二年做法的自我修正。新的品官服色体系使用了十年,在唐睿宗文明元年(公元684 年)又做出了小的修订,这一次被动手术的是青色又被改回了龙朔二年时的碧色:“文明元年七月甲寅诏:‘旗帜皆从金色,饰之以紫,画以杂文。八品已下旧服者,并改以碧。京文官五品已上,六品已下,七品清官,每日入朝,常服袴褶。诸州县长官在公衙,亦准此。’”[20]而根据孙机先生的分析,原来的深青、浅青被改成深碧和浅碧。[21]《旧唐书·舆服志》中“并改以碧”中没有明说各分深浅,孙先生的分析依据的只是语境,此处也可存疑。从将用青改回用碧可以看出其进一步强调底层品官服色的等级差异,一来或许早年关于“深青乱紫”的说法言犹在耳,二来则是刻意地强调了其作为最下层官员的身份存在。从唐睿宗修订后的唐朝品官服色在此后比较稳定地使用了近一百五十年,至唐文宗太和六年(公元832 年),被重新作出改变,此时已是晚唐。而唐文宗的做法则让人有着极大的回味,他的做法实际上不能叫改革,而是回归:“(太和)六年六月勒。详度诸司制度条件等。礼部式。亲王及三品已上。若二王后。服色用紫。饰以玉。五品已上。服色用朱。饰以金。七品已上。服色用绿。饰以银。九品已上。服色用青。”[22]
这里面各等级的色彩看起来是如此熟悉,这其实已经又回归到唐太宗贞观四年制定品官服色的做法上了,也即紫、朱(绯)、绿、青四个等级色彩。晚唐昏乱积弊丛生,而唐文宗则心怀重兴盛世之望,《旧唐书·文宗纪》中可以看出唐文宗对于唐太宗李世民的崇效:“史臣曰:昭献皇帝恭俭儒雅,出于自然,承父兄奢弊之余,当阍寺挠权之际,而能以治易乱,代危为安。大和之初,可谓明矣。初,帝在籓时,喜读《贞观政要》,每见太宗孜孜政道,有意于兹。”[23]
可见,将品官服色改回贞观年间的做法是唐文宗期待重现贞观之治的目的性明确的一种表现,实际上唐文宗对当时的朋党党争和宦官擅权已经很难做出有效的控制[24],唐朝的迅速衰落已经是一种趋势,重新用回贞观时品官服色,指向的只能是一种政治理想,而这一制度由此沿袭多年,至于五代。


此刻,当我们把五代时人的马缟有可能混淆了的“七命——三品”和“三命——七品”拿来比较的话,就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周)七命——(唐)三品(以上)服紫”和“(周)三命——(唐)七品(以上)服绿”。
那么就有这么一种可能,五代人马缟在《中华古今注》所认为的秦朝“三品以上服绿”其实是将从唐到五代的制度进行了一种想当然的推测:第一,将“三命”错认为“三品”,而周之“三命”相对应的其实是唐之“七品”,也就是七品以上服绿,由此可见,马缟《中华古今注》里的描述可能真正想要表达的是:“秦始皇,三命以上,绿袍深衣,庶人白袍,皆以绢为之”;第二,马缟错误地将唐以来的品官服绿简单地用以附和秦朝服制;第三,秦汉制度既无九命也无九品,给秦朝加一品官服色制度,实在是错得离谱。
因此,将《中华古今注》这一关于秦朝服色的记载当成史实并在历史研究中放心使用是极为不妥的,于此的论证虽然也只是根据有限资料的可能性论证,但已经可以做出一定的判断。所以,作为历史文献的《秦会要》和历史论著的《中国服装色彩史论》,对《中华古今注》错误史料如此不加考证地放心引用是须做出检讨的。

注释:
[1]( 五代) 马缟:《中华古今注》序,中华书局,1986,第1 页。
[2] 同[1],第24 页。
[3] 李应强:《中国服装色彩史论》,南天书局,台北,2000,第16 页。
[4](清)孙楷:《秦会要》卷九舆服,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第125-141 页。
[5](唐)杜佑:《通典》卷十九职官一官品:“周官九命;汉自中二千石至百石凡十六等;后汉自中二千石至斗食凡十三等;魏秩次多因汉制更置九品;晋宋齐并因之;梁因之更置十八班,班多为贵;陈并因之;后魏置九品,品各置从,凡十八品,自四品以下每品分为上下阶,凡三十阶;北齐并因之;后周制九命,每命分为二,以正为上,凡十八命;隋置九品,品各有从,自四品以下每品分为上下,凡三十阶,自太师始焉,谓之流内,流内自此始焉,又置视正二品至九品,品各有从,自行台尚书令始焉,谓之视流内,视流内自此始;大唐自流内以上并因隋制,又置视正五品,视从七品,以署萨宝及正祓谓之视流内,又置勋品九品,自诸卫录事及五省令史始焉,谓之流外,流外自此始。”浙江古籍出版社,杭州,2000,第109 页。
[6]《三国志》卷二十二陈群传,中华书局,北京,1982,第633 页。
[7]《三国志》卷二十三常林传,中华书局,北京,1982,第633 页。
[8]( 宋) 吕祖谦,《宋文鉴》卷第九十八苏轼《志林》。
[9](唐)杜佑《通典》卷六十四里二十四嘉九, 浙江古籍出版社,杭州,2000,第361 页。
[10]( 元)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百十二王礼考七君臣冠冕服章:“汉承秦敝,西京二百余年, 犹未能有所制立……西汉史不言朝祭服章之制,惟汉旧仪所载如此,然其说终不明白云。”浙江古籍出版社, 杭州,2000, 第1009 页。
[11]( 唐) 杜佑:《通典》卷十九职官一:“暨秦兼天下,建皇帝之皓,立百官之职不师古,始巴侯置守。太尉主五兵,丞相总百揆,又置御史大夫以貳于相。汉初因循而不革,隨时宜也,其后颇有所改。”浙江古籍出版社,杭州,2000,第106 页。
[12]《周书》卷二帝纪第二文帝下,北京,中华书局,1971,第34 页。
[13]《汉书》卷七十四魏相丙吉传第四十四,北京, 中华书局,1962, 第3139-3140页。
[14] 同[10]。
[15]《周书》卷七帝纪第七宣帝, 中华书局,北京,1971,第123 页。
[16] 王仲荦:《北周六典》春官,北京,中华书局,1979,第195-206 页。
[17]《隋书》卷十二志第七礼仪七,北京,中华书局,1973,第279 页。
[18]( 唐) 杜佑:《通典》卷六十一礼二十一嘉六君臣服章制度,浙江古籍出版社,杭州,2000,第349 页。
[19] 龙朔二年,司礼少常伯孙茂道奏称:“旧令六品、七品着绿,八品、九品着青, 深青乱紫,非卑品所服。望请改八品、九品着碧。朝参之处,听兼服黄。”从之。《旧唐书》志第二十五舆服,中华书局,北京,1975,第1952 页。
[20]《旧唐书》志第二十五舆服,中华书局,北京,1975,第1953 页。
[21] 孙机:“两唐书舆(车)服志校释稿·卷三”,《中国古舆服论丛》,文物出版社,北京,2001,第469 页。
[22]《唐会要》卷三十一,中华书局,北京,1955,第573 页。
[23]《旧唐书》本纪第十七下·文宗下,中华书局,北京,1975,第581 页。
[24](英)崔瑞德编:《剑桥中国隋唐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0,第511-62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