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杂志,《装饰》杂志社, 立足当代 关注本土 www.izhsh.com.cn

我们需要怎样的设计研究?——读李立新教授新著《设计艺术学研究方法》

  • Update:2010-04-22
  • 祝帅


         在南京参加首届设计学青年论坛期间,得到南京艺术学院李立新教授新书《设计艺术学研究方法》的打印稿,得以在该书面世之前 “先睹为快”,如今又有幸在第一时间看到这部沉甸甸的著作(江苏美术出版社,2010年第一版)。坦率地说,看到这部40余万字的书稿,既感到喜悦,也感到由衷的吃惊。因为,这是简体汉语学术圈的第一部从实证的立场来谈论设计研究的著作,而且相关课程已经在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开设了三年。过去,中国学术界也曾经有过所谓“方法论年”,但是以往本学科内部所谈论的“方法”,多是“设计方法”,而不是“设计研究方法”,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很大。因此,李立新教授的这部新著的问世,宣告了设计实证研究在大陆设计学界的粉墨登场。不过对于笔者本人来说也不免有所感慨,因为这也意味着,我可以放下手边已经写了一个开头的《设计研究方法》的书稿,转而从事其他的研究工作去了。

        所喜悦者有三:首先,是对于实证研究的引入和介绍,将在很大程度上将改变国内设计研究的格局。
        以往设计研究多脱胎于美术研究,沿用了我国美术学研究的格局,除了中外设计史,就是设计理论和设计批评这三块,但是美术学的分类几乎不能进入到设计的内核之中去,长期以来,造成了设计学界和设计业界的对立。据我所知,国外的设计院校中,只有少数艺术背景的院校设置专门的“设计史”系科,设计学院中设置不参与设计研究的实践,而专门教授“设计史论”的教职,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但在国内,“设计史论”却成了一种专业,出现了大量不从事设计实践和设计本体研究,只从事设计理论和设计史教学和研究的教员和研究生。这样设置的后果,并不像大家设想的那样提高了设计师的理论修养,反而是加大了理论和实践的对立。——由于专业设计理论工作者往往缺乏设计参与的背景,因此多长于从事文化学、美学、伦理学、社会学之类的“外围研究”,而设计专业教员虽然需要“理论指导”,但他们真正需要的,并不是这种独立的人文学科式的理论。然而长期以来,对于设计本体而言,则无论是设计理论还是设计实践教员,都缺乏实证研究方法的训练。我曾经和国内某著名美术学院设计学院的一位产品设计专业的教授,偶然谈起国外设计学界使用控制实验、推断性统计分析、眼动实验等研究方法进行的设计研究,对方恍然大悟:“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设计理论的重要性,可是设计理论类课程开设的效果一直不理想,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们需要的是这种‘理论’!”《设计艺术学研究方法》一书的面世,则填补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这一“灰色地带”。随着设计学的不断壮大,我认为,应该在适当保留传统意义上美术学式的设计理论的同时,大力推动贴近设计本体的实证研究的发展。
其次,多年来内地设计学界所缺乏的“研究方法”意识,终于得到了认可和回应。
        由于以往的设计学界相对于其他学科来说还很不成熟,因此有的学院虽然开设了名为“研究方法”的课程,但其实是没有体系的,讲的只是“学术规范”或者“论文写作”,以这些内容来偷换“研究方法”的概念。有的博士论文只是借用一些其他学科的老生常谈,竟然也能在由设计专业教授担任委员的答辩中蒙混过关。这种现象在大陆设计学界频频出现,让人感觉到这个学科的门槛很低。其实在海外,设计学专业的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实证的研究方法得出结论,甚至有的院校要求必须使用定量的研究方法,进行大量的数据调查,输入,统计,建模的工作,才能过关。然而,国内的设计艺术学专业的博士论文,却大多属于“研究方法不过关”的理论思辨型,甚至很多设计艺术学专业的教员,很可能自己都弄不清楚什么叫“卡方检验”,什么叫“置信区间”这些统计学当中的最基本的概念,更遑论什么“多元回归”、“结构方程”。久而久之,造成国内设计理论界崇尚形而上的空谈,远离“设计”本身的自足的局面。曾经听到两位台湾设计学者,在看到国内一所设计学院理论专业的博士论文时,竟私下相互笑言:“你快来看看,这就是他们的‘博士论文’!”坦率地说,我感到很惭愧,因为即便他们所言有失公允,但至少反映出这样的一个现实——我们的设计艺术学专业教学,无论是本科、硕士生还是博士生,都缺乏最为起码的严格的“学术训练”!更严重的是,教师知识结构和学术来源单一的人文学科(主要是美术史论)背景,使得很多院校甚至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应该看到,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虽然有很大的局限性,它仍然是我们分析一些以往不容易触及到的设计问题时的有效的工具,作为一种基本的学术训练也是必需的。只有建立起这样一种方法论的意识,我们才能够在此基础之上谈论“超越实证”之类的问题。
       再次,《设计艺术学研究方法》一书,不仅仅是对于其他学科的借鉴,还有写作体例上的创新。
        其实在设计学的实证研究方面,台湾的设计学界已经走在了大陆的前面,虽然相比较社会学界仍然还处在一种模仿的状态,但是已经出现了研究方法的自觉。在台湾,2006年就出版了一本《设计研究方法》, 由多人合作向设计学界介绍了个案研究、历史研究、文本分析、焦点小组、扎根理论、德菲法等定性研究方法(台湾称之为“质化研究”)和内容分析(该书将之归于质化研究)、实验法、抽样设计、问卷法等等定量研究方法(台湾称之为“量化研究”)。但这本书对于其他学科照搬、模仿的痕迹比较重。其实,在社会学、管理学、人口学、教育学、政治学、国际关系学、新闻传播学等等很多其他领域,都出版过类似的著作,但虽然学科不同,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无非是包括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这两大块,十几种至多几十种研究方法,然后再配合一些本学科的例子,就可以编成一部教材。但是,《设计艺术学研究方法》一书却不是这样。作者不仅广泛参考了这些领域甚至借鉴建筑学相关研究方法的书籍,并坦诚地表示了在设计学科内部(主要是大陆地区)寻找相关实证研究实例的困难,还有很重要的结合着设计艺术学学科特点的创新。毕竟,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交叉的学科,在设计艺术学中实证和非实证两种方法都是适用的——设计学者的优势也正在于此。虽然从未来格局看,可能设计应该更偏重于社会科学,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已经对人文学科的研究方法掌握、总结得很好了,更不是说,实证的研究方法一定优于非实证的研究方法。那么,对于设计研究中偏重于人文背景的“历史研究法”、“思辨法”、“田野调查法”等等人文(非实证)的研究方法如何整合到“设计艺术学研究方法”的科学体系中,李立新教授无疑做出了很好的尝试,甚至有可能对其他学科同类著作的撰写形成启发。

        所吃惊者有二:其一,这一重要的课程,在国内由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首先来建设,不得不令人对于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的教学和研究质量刮目相看。
        实证研究方法的意义不仅仅体现在设计理论研究,它对于我们的设计教育也形成了重要的挑战,特别是在设计基础教育中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作为设计专业的基础课教员(笔者任教于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期间曾常年为本科生开设《造型基础》课程),笔者就常常听到学生对于设计专业教学方法与课程设置的质疑。设计专业教学中的问题,从笔者做学生起就产生疑问、至今还有不少未解决,例如:设计系到底学了什么东西(如何量化?),学这些东西到底有什么用(如何对其效果进行评估?),怎样才能用科学的证据说服客户等等。以基础教育为例,过去在教学中,我们常常以包豪斯特别是康定斯基的理论作为“构成”的原理或依据。康定斯基常常根据个人也许的确超越于其他人的眼光或者审美,对于某一图形、某一颜色或者某种形态做出“美”或者“不美”的判断,事实上这也是自从荷加斯以来所开辟的审美经验的传统表述模式。在构成教学中,我们常常把这些康定斯基的感受当作公理来传授给学生,学生也只能照单接受,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审美有问题”,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但问题在于,康定斯基的很多研究方法是感性的,按照实证的标准来看甚至是武断的——因为它们是非常个人化、不可重复的,没有“信度”的。90年后的今天,我们的设计教学再也不能停留在包豪斯时代的感性的审美熏陶,而应该补充进很实在的东西。不仅仅是基础教育,专业阶段的教育同样需要这样一种范式的革新。设计专业教育不能不讲数据、方法,否则,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除了“眼光”比较高、审美能力比较强,对于操作方面的知识几乎是零。如果青年一代设计研究者改变这样一种认识,就很有可能改变未来设计理论的研究格局。相信接受了这种严格的学术训练的学生,一定会在很大程度上产生对于实证研究的学术兴趣,从而改变国内设计艺术学研究的格局。对此,应该说南京艺术学院的教学实践,对于国内其他设计院校包括设计艺术学国家重点学科所在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以及向来以“西化”著称的笔者本人曾任教的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来说都是一种示范和推动。
       其二,我必须要表示钦佩和惭愧的,就是这样一部开创性的著作,竟然是由非社会科学背景出身的作者一人独自完成。
       由于学科分类的禁锢,很多学习设计的人恰恰是从艺术背景中转行过来的。中国目前设计研究的格局,也基本上是张道一、尹定邦、王受之这一代学者在八十年代前后确定下来的。这几位学者尽管具体观点有所不同,或中或西,甚至不乏尖锐的对立,但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是文史背景(很多是美术学院系统)出身,其学术训练局现在人文学科(特别是美术学)内部。此外,国内设计理论研究的学者,还有相当一部分是从美术史、工艺美术史、艺术理论和美学等人文学科转行过来的。对这样背景的学者,希望他们转向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式的实证研究方法并不现实,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是非常有限的。过去我们常常认为,数学家思维方式的逻辑性和严密性是很多艺术学式的设计理论研究者所欠缺的,因此,人文学科背景的学者转而从事社会科学的难度大一些,而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背景的学者转入人文学科(特别是艺术理论)领域则会相对轻松。然而李立新教授的努力,向我们展现了人文学背景的知识分子转而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可能。就我所知,作者李立新教授并没有社会科学的学术背景,他对于统计学、实验研究等章节的撰写,完全是靠个人的努力和自修加以完成的。而且其中的论述之严谨,公式之完备,都让人难以想象这是一位接受人文学科学术训练的学者所完成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介绍。为此,我不得不向李立新教授的前沿意识和学习精神深表敬意。

        当然,该书也向我们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值得思考下去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建设性的,都是指向未来设计艺术学高等教育体系中“设计研究方法”这门课程的建设的,为此,笔者也愿意再次提出,求教于李立新教授和各位方家。无论如何,应该说就这些问题解决的难度而论,李立新教授的著作已经完成地非常好了,这些问题只是向我们提示了未来学术发展的若干方向和可能。
首先,在任何学科的“研究方法”课程的教学中,教师们往往陷入矛盾的一个常见的问题,就是“研究方法”类的课程和教材撰写,究竟是应该让学生学会一些具体的操作技术、操作规程,还是要让学生明白每一种研究方法所处的范式,以及这种范式的意义和局限?换言之,“研究方法”的教学,究竟应该落实于“方法本身”,还是“方法论”的问题?
        所谓研究方法(research methods),其实就是一套工具。不同的工具可以解决不同的问题,如同拧紧一枚螺丝需要使用改锥,打死一只苍蝇要用苍蝇拍子一样。这些工具很多已经被前人发明好了,它们就放在那里,一位研究者在开始进行研究之前,首先要学会尽可能多地认识这些工具,才能根据自己的研究问题选择不同的工具进行研究。而如果能够在用这种已有的工具解决一个新的问题的时候,发现旧有的工具的一些局限性,从而改良了这种工具,那就是一篇具有方法论革新价值的优秀论文。讨论这种工具本身的意义和局限,而不是应用这种工具,就属于方法论(methodology)层面的问题了。应该说,这两个问题还是多少存在着一些矛盾的,至少在教材中,二者的篇幅该如何分配,似乎还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对于眼下设计艺术学学科内部的积累而言,似乎应该把重点放在“方法”本身而不是“方法论”方面,但是“方法论”又的确是一些很必要的背景的介绍,只是不需要从理论上过多展开。在这一点上,作为一部专著,李立新教授的著作当然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部教材,似乎关于研究技术、研究程序等等问题,比如对于SPSS软件的应用、内容分析的编码技术、德菲法的操作程序等方面,似乎还有所遗漏,而书中对于方差、标准差的计算公式和原理等等问题,则似乎没有必要占据太多的篇幅。
       其二,本书名为“设计艺术学研究方法”,但从其内容和对象来看,似乎更应该叫做“设计研究方法”才更加符合现阶段设计教学的需要。
       也许作者的本意是兼顾“设计研究”和“设计学研究”,但是我总觉得似乎现阶段教学中更需要的是“设计研究方法”而不是尚未成型的“设计艺术学研究方法”。从这个角度来衡量,除了作者介绍的“逻辑分析法”在我看来更像是任何研究都应当遵循的形式逻辑而不是一种特殊的研究方法,因而使得此书的部分章节稍显驳杂外,大量内容当然都是合适的。但是,在设计管理和设计营销等方面,比如用户调查的研究方法、消费者心理研究的方法,设计效果测量的方法等等同样属于“设计研究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似乎被作者所忽视了。尤其是广告学研究中,在定量研究方法的应用方面开展得比较早、成果多,广告研究当然应该纳入设计艺术学的体系。然而,作者似乎并没有把广告学纳入“设计艺术学”的视野,我觉得这是一个缺憾。其实在这些方面,国内江南大学的李彬彬、武汉理工大学的胡飞等设计界的研究者已经做出了很多积累,心理学、管理学、营销学等其他领域的相关研究也不计其数。当然也许这还需要专门的课程来解决,假如理想地看,学院应该在给学生开出“设计研究方法”课程之后,迅速开出“用户研究”或“设计统计学”等等进阶的课程来,才能建设起一个科学的研究方法教学体系。但是在现阶段,作为一部比较全面的教科书,特别是一部在研究方法方面基础性的著作和课程而言,缺少这些内容还是让人感到有些遗憾。

结 语

        总的说来,《设计艺术学研究方法》的问世,是中国设计艺术学学科建设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我极其看重,并且乐意向学界同人推荐这部认真的开创性著作。为此,感谢作者为此付出的一切辛勤的努力,期待研究方法的意识在中国大陆学术界生根、发芽,特别是得到年轻一代设计学生、未来设计学研究的主力的充分关注,从而在未来的十到二十年的时间里,改变中国设计艺术学研究中人文科学式、“外围研究”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不过与此同时,笔者也还是提醒所有使用这部著作的读者,我们必须意识到对于研究方法的掌握,只是一种基本的学术训练,或者说一种最低层面的标准。掌握了研究方法,并不一定就能自然创造出有思想和深度的学术成果。要做到这一点,还取决于研究者在对于研究方法掌握和应用之上的全面素养与综合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