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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空间价值重估——当代中国城市公共空间的另类反思

  • Update:2013-10-16
  • 吴 昆 深圳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 来源: 《装饰》杂志2013年第9期
内容摘要
“城中村”的原始聚落形态经历了剧烈的“空间撕裂与重组”,在当代城市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从“自然村”到“边缘村”再到“城中村”三个明显不同的阶段。城中村相对于现代城市形态是一种特殊异质的空间形态与社会现象,其空间秩序作为一种“镜像”的异质空间,不断对比和消解着现代城市的“公共空间噩梦”:即使城市建了许多的公园、图书馆和博物馆等的“公共空间”,但它们并没有如期地消融社会阶层间的隔阂,反而加剧了群体之间的差距和矛盾;不仅体现在公共空间在各阶层之间的配置不平等,中产阶级之间的生活距离也渐行渐远,个体在城市中被还原成了一个个彼此之间毫无联系的孤立原子;“公共空间”已无法起到“让不同的阶级和种族群体混合”的“社会安全阀”作用。“城中村”所体现的逻辑正是主流城市空间所缺乏的:开放与交流、互助与共享的社区、从不需要激活而活力四射的街道文化、多元化的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灵活多变而又因地制宜的空间结构。在参与世界城市竞争中,城中村有可能提供比单纯的土地供给更大的价值,这就是城市表达上的“差异性资源”,“城中村”已经是当代中国一种城市化的空间。城中村的空间形态和肌理,对于当代探索中国社会的认知与美学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时间本身是荒诞的;空间本身也是这样。相对性和绝对性都是相互映射的结果。每一方都常常涉及另一方;空间和时间亦复如此。”——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 1905-1991)

当代中国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的建造,越来越受到市政当局和专业人士的重视与关注,视之为提升城市综合实力与生活品质的最佳路线。而与此现象相反,大多数新建成的公共空间与设施的利用率并不高,相对于资源的耗费来说,利用效率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以至于许多激活的方案被煞费苦心地构想出来,但是结果则未必令人满意。有趣的是,在城市的某些角落,却聚集着大量活跃的人群与激情四射的活动。在那里,空间形态的多元和使用的高效是经过规划的区域无法比拟的。因此,这些区域让我们对怎样构思和规划当代城市的“公共空间”,进而调整我们的“空间价值评价系统”都具有极大的启发意义。本文仅以深圳城中村为例,探索新的城市公共空间政策如何可能把“城中村”纳入视野的问题。(图1)

图1. 深圳福田区上沙村

一、画家与盲人
怎样分辨颜色?如果我们是盲人。但是最有戏剧性的恰好就是,涂抹我们城市空间的“画家们”同时正是一种特定的盲人。
当代中国的城市空间,是被城市规划的图则首先在纸上定义的,随后通过建筑和其他的工程最终在空间中被真实地呈现出来。因此这一批在纸上作业的“规划师”们,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城市的画家。这样一批画家在涂抹城市时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他们的眼光和手法都受到某种限制。所以他们又被称作“职业编码者”[1]。
编码者这个概念最早源于娄永琪对建筑和规划行为的论述。娄永琪认为,从符号的编码(译码)来看,居住形态的产生一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普通编码者的意志为主导的;另一种则是以职业编码者的意志为主导的。在前现代社会,普通编码者同职业编码者是基于共同的生活世界进行交流的,两者的价值观、生活态度和行为准则较为接近,居住形态的形成也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而在现代社会,这种关系就不复存在了,职业编码者组成的专家体系往往在客观上将普通人排斥在外。本文引用了“职业编码者”和“普通编码者”的概念,用以表达居住空间的建设过程中居住主体与现代主义城市规划体制下的规划师、建筑师之间的关系。
职业编码者的背景和权力来自系统的教育和体制的行政机构,他们的意识和作为当然也会以系统的知识和利益为依归。在体制的权力意志无暇或不愿涉足的地方,职业编码者在某种程度上是睁眼瞎。我们从深圳早期城市化的过程中会看到这种明显的迹象,所有“三通一平”的城市基础设施,几乎全部绕过不被规划接纳为市区的“农村(业)空间”,即便这些空间就处在城市的中心位置上。体制的拒绝造成空间上的空白点或可称之为“有意的盲区”,这就是后来的迥异于其他经过规划地域的“城中村”的空间形态及其问题的由来。这个问题并不是当初规划师们没有看到,而是体制和系统的不同让他们视而不见。我们都知道“视而不见”常常透露出的是制度和意识形态的问题。
二、“城中村”空间形态的历史变迁
不在“职业编码者”眼中的“盲区”,其实一直都在随历史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着。以深圳为例,从1980 年开始,原始的聚落形态经历了剧烈的“空间撕裂与重组”,在30年左右的时间里我们可以看到从“自然村”到“边缘村”再到“城中村”三个明显不同的阶段。而最终因为规划了的城市在空间上的急速扩张,让今天的“城中村”在空间形态上叠加了这三个阶段的痕迹。[2](图2)

图2. 城中村村落构成模式图(引自郭立源、饶小军,深圳城市化过程的村落结构形态演变)

1.“自然村”:传统族群社会空间的历史遗存
“自然村”是历史上所形成的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特定农民群体在世代生存的土地上所形成的空间聚落。据史料记载,深圳本土聚落主要由客家人、广府人、潮汕人三大民系组成:其中客家人多分布在多山临海的龙岗、横岗、坪山、坪地、坑梓等区;广府人则分布在深圳的罗湖、宝安、龙华等区;潮汕人则为上个世纪70 年代末的新移民。以上原住民群体主要有两种传统居住的村落形式:一种为陆上的聚落;一种是靠海的渔村聚落。现存的客家聚落和其他式样的聚落,是深圳移民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深圳明清以来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历史见证,也是本文所研究的原始村落“标本”。据史载:清廷颁布的“迁海复界”招垦令,导致闽、粤、赣等地民向粤东沿海大规模的第四次客家移民迁徙,当时的深圳属复界区,是客家移民地目的地之一。早期深圳的客家人居住地多属山地丘陵,客家先祖迁徙移居开拓疆域,在荒莽的大地上形成了一个个聚落村寨,世代人共处一域,同宗同源,血脉相连,组成了中国社会典型的宗法社会关系,自然村落及其建筑的形态则充分反映了这种宗法社会结构的理想图式:客家人的聚居建筑在选址、建房的时候秉持风水学说,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建筑布局按昭穆等级制度,讲究尊卑高下之分。这种建筑内在的社会学意义一直延续继承,对后来村落建筑的发展仍产生很大的影响。古老的民居保留了历史的价值,见证着深圳早期历史的存在,客家老屋作为深圳这个年轻城市宝贵的文化遗产。
2.“边缘村”:城市化变迁的中间过程
“边缘村”是指地域空间意义上的相对于城市中心区而言的“边缘”村落区域概念。由于城市化的过程是以“城市包围农村”为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的,在城市与农村的交接区域形成了问题错综复杂的“边缘社区”,传统村落在这一区域地带主要面临着城市化的压力,处在转型变化的过程,新旧轮替,百废待兴。同时它也是城市化过程遗留下来的难以泯灭的空间痕迹。这种“边缘村”相对于城市中心构成了异质的空间肌理形态,却又从文化意义的层面上,构成了对城市化和主体城市空间的瓦解和破坏,因此具有了一定的“边缘”文化特性。这对于理解城市空间属性,衡量城市发展状态和模式,全面而准确的把握城市空间发展的独特性具有明显的价值和意义。
深圳特区总体规划实施至今,经过多年的发展,原先特区内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区已不再适应新发展战略的需要;特区内的工业纷纷外迁到关外甚至东莞,城市用地急速扩展到原来城外地区。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规划的制定一方面为特区拓展了空间,另一方面则使原特区外的村落面临着大量农田被征为非农业用地以及村落形态的变异。城市交通是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交通“触角”的伸展,20 世纪90 年代,深圳通过所谓“一横八纵”、“三横十六纵”和轨道交通路网,迅速把特区内外有效联系起来。受到交通建设刺激及城市开发影响,城市建设用地沿107 国道和205 国道向外串珠式扩展到宝安和龙岗两区,自然条件和交通区位优越的宝安区吸引了更多的工业安家落户,不但缓解深圳中心区的交通压力,而且带动了当地的经济。但与此同时,大规模的城市交通建设不但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而且其排山倒海的气势也对传统地方居住空间形态产生巨大的威胁,为城市周边的村民带来希望的同时也带来困扰。
1992 年的撤县建区,保留了宝安、龙岗两区内的一级乡镇行政体制,这种行政构架还只是附着在村政体制上的权力薄网,村落经济体仍为地方经济的主体。村落经济体主要表现在:1)在以传统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为主的乡镇群,各乡镇产业结构趋同,行政体制为各乡镇的合作与竞争提供了可能;2)与特区外乡镇居民有着重要的血缘和地缘关系的侨民,改革开放之后纷纷在农村家乡投资办企业,大量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聚集在特区外,促进了特区外经济发展,并带动了特区外城市化进程。[3] 但是随着深圳城市的高速发展,经济的发展与行政体制滞后产生了某种内在的矛盾,即特区外的资源在更大范围的配置与重组受到了乡镇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土地的属性和边界与行政管理的边界不相符,与政府的应有的职能和责任不相符合。“土地二元管理体制”下的土地的低效利用阻碍了城市更大范围内的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区域内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资源无法形成有机互补的关系,影响了特区外的城市化进程。
特区外边缘村落凭借地理的优势与低廉的地价,吸引大量的“三来一补”企业来此落户。村集体通过招商引资获得大量的资金,成功地发展了乡镇企业,即通常所说的“筑巢引凤,借鸡生蛋”。村组织在解决了集资建房和征用农民土地的问题,大胆引进股份制,实行土地入股后,大多数土地转变成了厂房、仓库、停车场、道路等“物业”,并出租给外商。物业的管理和经营(主要是厂租)是村集体的主要经济来源,村里统一规划、设计、建筑和管理的新村为农民获取了丰厚的经济回报,扫除了对发展非农经济的思想顾虑,加快了“田产”变“物业”的进程,也加快了村落的工业化进程。乡镇企业的成功崛起成为乡村经济发展的“内源性力量”。在“镇—行政村—自然村”三级基层组织划分中,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要集中在自然村手中,村委较为“合法”地把农业土地转变为非农业土地,用以保障了村民的收入水平每年有所提高,完成上级布置的经济增长任务,保障辖区内治安、绿化、教育、安全、市政道路等设施的正常运行。这种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属地建设是农村集体经济自下而上开发模式的基本特征:各自为政的土地开发建设与自然村的空间形态分布相一致,呈现出“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遍地开花态势。
早期的边缘村落,其空间形态体现富有传统村落空间特色的自然生态结构,在“乡村自治”和工业进村的情况下,新的空间秩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村落依靠的血缘、地缘的空间格局。由于经济的自发性增长,工厂区在村落的聚居区域边缘直接扩展出来,大量的农业用地转化为工业用地盖房建厂,造成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犬牙交错,村落规划的功能分区混乱,村落的边界变得模糊不清,居民生活的环境由于工厂产生的大量废弃物:如噪声、污水而受到影响。传统的村落自然有机的营建布局在工业化的产业规划布局中逐渐解体,但一些原有的社区空间形态仍保留下来,如村落的道路系统、宗祠学堂等。(图3)

图3. 深圳南山区大新村

3.“城中村”:城市的异质空间形态
“城中村”是现代城市发展中的特殊产物。它并不像“自然村”那样是一种历史遗存,而是现代化进程的一部分,只是与人们所理解的“现代化”城市建筑有所不同,它是一种不确定的“异质”空间形态。但这种“城中村”的异质空间形态,保留了某种内源性的村落结构形态,特别是居住在其中的原住民,始终在按照自身对现代化的理解进行着“现代村落”的改造或建设。“城中村”是在急剧的城市化过程中,原农村居住用地和房屋等生产生活要素,以及人员和社会关系等就地保留下来,没有机会参与新的城市经济分工和产业布局,仍然以土地及土地附着物为主要生活来源,以初级关系(地缘,血缘关系)而不是以次级关系(业缘关系和契约关系)为基础形成的社区。正如李培林所说,“城中村的外部形态是以宅基地为基础的房屋建筑的聚集,实质是血缘地缘等初级社会关系的凝结”。[4]
深圳大大小小分布着173 个城中村(特区内),约10 万栋的原住民房,建筑高度为5 - 8 层,面积总量逾1 亿平方米。[5]从某种程度上讲,城中村的形成历史与改革开放后深圳的城市发展的历史两者之间息息相关,深圳的城中村按照修建时间划分为以下三类。类型一:解放前甚至更早时期修建的岭南民居特色的老式住宅。以南山区南头老村(图4)、罗湖区湖贝村南村、黄贝岭等为典型,村落中分布着大大小小几十个宗族祠堂与庙宇,如南园村的吴氏宗祠、双洲吴公祠、镇国将军祠等;类型二:20 世纪80 年代初深圳建立特区时仿造内地居住区模式修建的兵营式六七层的多层住宅,这种住宅间距比较大,日照、通风条件较好,内部户型平面布局、功能等仍然处于80年代的水平,虽然外观比较陈旧,但是仍然具有相当的使用价值;类型三:90 年代以后村民陆续自己修建的住宅。这部分住宅占了深圳市区内城中村住宅的大部分,此时政府已加强了对城中村的控制,增加了审批的难度,但原住民常常选择不报建,直接违章修建楼房。监察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这种情况愈加蔓延,到1999 年为止,罗湖区城中村违章建筑数量便占总在建数量的70% 以上[6],“握手楼”和“一线天”即为此种类型。

图4. 深圳南山区南头古城

以上城中村大多出租给外来的打工阶层和移民群体。新移民群体结伴同行,选择城中村作为聚居地,怀着共同的致富理想,从事着相同的职业工作,以同乡同族的乡缘关系为纽带,在异地他乡构筑新的生活环境,形成了特定的族群社区空间,也给当地传统的村落注入了新鲜的活力,也明显带有流动人口的临时性特征。可以说“城中村”是今天中国社会伴随着城市化发展过程的一种特殊的空间形态与社会现象。
三、重估“城中村”的空间价值
正如亨利•列斐伏尔所说的“空间是政治的”,我们应该从所谓“科学的、中性的和处理技术问题” 的“职业编码者”立场,转向“社会学”的“立场”。
饶小军博士曾经在《空间档案:“城中村”改造过程的权力控制与抗争》[7] 一文中指出:“改革开放20 年,深圳城中村的改造政策和其后的大规模改造、迁址重建等现象,实际上是传统村落开始受到现代主义城市规划理论的全面冲击,‘城中村’的社区形态、道路系统、建筑及环境逐渐被现代主义的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概念所覆盖,传统社区空间逐渐让位于现代居住社区,‘城中村’成了城市的一种‘异质空间形态’。在这样一种转变的过程中,国家政策的控制力量是不容忽视的,……‘村落用地的划定’、‘农村城市化’、‘城中村改造’等一系列政策,造就了今天的‘城中村’空间社区形态。一方面是政府的空间控制力量逐渐加强,它主要体现在基于宅基地政策上的居住组团规划模式上;但另一方面村落建设中村民的意愿仍然能够部分实现,在规划方案制定了以后,村民私自增加建筑层数也体现了村民对自身利益谋求的意志。”换句话说,“城中村”的空间形态一直是权力博弈的结果,而对这个形态的“价值评价”也需要从这个背景来解读。是谁,为了什么目的,怎样利用和评价一个空间?
在这里我们或许可以利用福柯关于“异质空间的理论”来理解相关的权力运作过程。
1. 操作空间价值定位的镜像原理
福柯给异质空间的定义是:“在任何文化中,在任何文明中,都存在着真实的场所和现实的场所,它们被设计成为社会的体制,各种实际上实现了的乌托邦。在其中,某些真实的位所,在文化中可以发现所有其他真实位所,它们同时呈现出来,引起争议,甚至被颠倒过来,进而形成一些外在于所有场所的场所类型,尽管它们实际上是局部化的。因为它们全然不同于它们所意指或反映的各种位所,所以我将把这些位所称之为‘异位’(heterotopias),与乌托邦相对立。我认为在乌托邦和这些全然不同的位所(这些异位)之间,必定有某种混杂的、居间的经验,它也许是一面镜子。镜子毕竟是一种乌托邦,因为它是一个非场所性的场所(a placeless place)。在镜子中,我在一个非真实的空间中看到我不在其中的我自己,这个非真实的空间实际上就在那个外表后面。我就在我并不在的那个地方,亦即某种让我看见的阴影,它使我在我所不在的那个地方看到了我自己——一个镜式乌托邦。但是,这也是一种异位,在那里,镜子真实地存在着,并具有某种反射我占据的地点的效果。由于镜子,我发现自己并不在的那个我所在的地方,因为我看到了自己就在那里。从停留在我身上的这一注视中,我回到了自身,并再次开始将眼睛转向我自己,同时重组了我在那个地方的我自己。当我在镜子中看到我自己的那一刻,镜子使得我与我占据的空间真实,因为它关联着周围的整个空间;但它又完全不真实,因为不得不通过某种在那个地方的虚拟点来感知。在这个意义上说,镜子起到了一个异位的功能。”
现在让我们回忆一下我们是怎样评价“城中村”空间品质的历史过程。以深圳为例,在三十年左右的时间里,批评的焦点从供电、上下水到消防、卫生等基础设施缺乏,慢慢转变到治安和社会服务的短缺,再到教育和公共文化设施等体现现代城市文化的软硬件的不足。直到最近城中村的正面价值才开始被留意,比如历史记忆、社区开放和人群与文化的多元性。但是就在“城中村”的“空间价值”开始探底反弹的时候,“公共空间”的概念变成了衡量的核心,宜居性和生活品质成为关注的焦点。因此“公共空间”的人均占有率和作为体现城市设计的品位的公共空间竟变成衡量依据和生活品质的代表。因此,在我看来当我们这样谈论“城市化”时,“城中村”恰好就起到了福柯的“镜像”的功能。换句话说,它的价值就是衬托出城市作为实现了的“乌托邦”的体制性优越,同时反衬出“城中村”“异质性”的低劣。因此,我们可以说城中村不仅是不同于城市主流空间的“异质空间”,而且还是一个“镜像”的异质空间。
我们都留意到了最近关于“城中村”改造的争论,其核心恰恰是体制利用制定法律的优势,取消了城中村在规划外发展的可能性。而过去,这种自治的权利是合法的与合理的。显然,职业编码者的眼睛一直没有闭上,而且雪亮。它始终在把城中村的“异质空间”当成一面镜子来证明体制行为的合理性。因此才有越来越多的“异质空间”被拆除,然后变成体制接受的空间秩序。现在我们知道是谁和为什么之后,怎样利用空间价值的评判标准衡量权力运作的游戏不就很清楚了吗?
正如对“城中村”空间价值评价的历史转换过程所昭示的那样,假定我们所有的空间定义方式必须依赖某种“镜像”原理,那么假如我们反过来运用“镜像”,把规划了城市区域的“空间价值”问题化,我们会发现“城中村”什么优势呢?
2. 消解“公共空间的噩梦”的空间
我们城市里大多数的公共空间和设施,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其实和相对人口占有率的不足是同时并存的。一直以来有关部门都在利用一切手段和资源来激活这些空间,但效果一直不太理想。问题的根源何在呢?笔者理解或许问题是出在主流群体对如何建立合理的城市空间秩序在立场上,尤其在利益上产生了分歧。让本应弥合社会分裂的“公共空间”的功能无法有效地发挥出来。
中国大多数城市的社区或居住环境越来越“洛杉矶化”。几乎所有新建居住区都设置了私人保安与警卫系统。街道的两边是分隔的栅栏,许多可供孩子们玩耍的绿地被机构或私人圈占,城市各处各种摄像头昼夜监视着可疑的闯入者与潜在的破坏者。在主流空间里流行的空间秩序逻辑是与社会团结背道而驰的。因此即使在这里修建了许多诸如公园、图书馆和博物馆等的“公共空间”,但它们并没有如期地消融社会阶层间的隔阂,反而加剧了群体之间的差距和矛盾。不仅体现在公共空间在各阶层之间的配置不平等,中产阶级之间的生活距离也渐行渐远,个体在城市中被还原成了一个个彼此之间毫无联系的孤立原子。“公共空间”在这样的社会情形下是否还能够起到“让不同的阶级和种族群体混合”的“社会安全阀”的作用?已难乐观。
但是相反,当我们把眼光投向“城中村”,这里的“异质空间”秩序所体现的逻辑却恰恰是主流空间所缺乏的,开放与交流、互助与共享的社区、从不需要激活而活力四射的街道文化、多元化的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灵活多变而又因地制宜的空间结构,所有这一切正是主流“公共空间”梦寐以求的。(图5)

图5. 城中村街景

四、“城中村”公共空间化的设想
空间秩序具有精神性和社会性。[8] 从这样的立场来理解空间,将会开阔我们被系统压抑与蒙蔽的视野。
可能得到的第一个推论就是“城中村”也已经是中国的一种城市化的空间,是一个非正式的“异质”的城市。或许它应该做一项重命名的工作,比如叫城中城。它可以看成是正式城市化空间的异质镜像空间。
正式的城市化:资本与技术集约的空间。能获得系统支持的,有稳定社会关系的支撑立足点。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21 世纪之后,中国的城市化速度在加快。而城市化的主流模式是由政府主导的区域规划与国家资本和巨额私人资本介入,得以运作的城市更新模式。一般说来,在这些新被征用的土地或被改变了用途的原有城市用地上,落户的经济组织和经济形态相对实力比较雄厚,大多数企业或机构的资本、技术和社会关系都更坚实并可以获得诸如银行等正式社会系统的支持。相对而言,在这个空间里聚集了社会的精英阶层创业与经营活动,但实际上他们对这个空间的依赖性并不大。这从制造业流动的趋势上可以看出来。
非正式城市化:底层的小私有者经济活动空间,无法取得系统支持的不稳定社群的栖居地。城中村的形成有历史原因和体制原因。但是其后果是造就了一个数量庞大的“ 城市底层社会”,无论用收入、户口、工作性质还是用受教育程度来衡量,这个群体均不同于居住和工作在正式化空间里的群体。而这个空间里发生的经济活动和社会交流,我们定义它为非正式的城市化。在深圳,这样的非正式城市化具有鲜明的特色与顽强的活力。我们认为在城中村谋生的经济活动和经营主体对这个非正式城市化空间的依赖性是很高的。它们通常很难离开这些经营成本较低地方,到别处寻求发展的机会。因此城中村的存在就是他们赖以为生的前提。保护城中村其实是保护小产权所有者和小生意人经济。此外,城中村除了提供满足社区自己的服务,也为周边的社区、办公空间提供实惠的服务。为这些“高档”社区、“高档”写字楼提供基础支持,比如食物、生活服务、保姆、清洁工、员工住宿。
第二个推论:改变对城中村空间价值的评价标准。
城中村空间价值:目前大多数大城市的土地资源储备短缺,因此尤其是区位好的城中村成为了最新城市升级改造的热点。但是城中村的空间价值绝非“土地资源”所能概括。但是在参与世界城市竞争中,城中村有可能提供比单纯的土地供给更大的价值。这就是城市表达上的“差异性资源”。以深圳为例,城中村的非正式城市化,至少是一个经过30 年时间物化了的历史留存。而如果把这些村落在城市化以前的生活记忆联系起来,则城中村会让我们看到更为本土化的变迁肌理。对比正式城市化,它更像是一个自发而非被人为设计的过程。这让我们有机会认识到“城市化”这个历史进程在中国的多元性和丰富性。从某种程度上说,城中村的空间形态和社会形态是深圳作为一个后现代城市,在面对世界其他城市竞争时可资援引,且极具鲜明个性的表达资源。舍此这个城市还真的就是“一贫如洗”或“文化沙漠”。
即使不考虑历史记忆和社群多元的因素,仅仅从空间元素考虑,城中村的道路系统也是极富特点的,与处处都是“车行”占主导的道路系统不同,城中村的道路系统是“以人为本”适宜步行穿越的,这为低成本的交通系统小尺度城市空间设计提供亲切的范本。
第三个推论:重新看待城中村对城市的社会贡献。
城中村的社会价值:探讨经济适用房的发展策略时,决策部门和学界公认城中村已经并正在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着存量巨大的住房,而且没有诸如户口和其他限制。而这一需求的满足本应是政府的责任。这个事实表明无论是住房市场或者是其他的城市空间,都是处于某种管治之下的。区别在于管制是为了谁的利益。个人的富裕和公共的贫困现在越来越成为社会冲突的起因和焦点,因此毫不奇怪,为什么城中村的前景会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与争论,因为一个城中村的去留,牵动着几万甚至几十万人的生计与他们孩子的求学问题。除了为低收入阶层的居住和谋生提供空间庇护这一点之外,城中村的建筑和空间形态与正式城市化空间里“私人花园的分隔孤立”和“私人保安与监视器的威慑”不同。城中村的社会交往和空间开放是一致的,在这些城中的孤岛上,人们可以享受到低廉服务和自由行动带来的乐趣。
第四个推论:城中村的时间轴概念。
“活着的历史”:任何一个城市的本土历史研究的价值,不仅需要文字记录,还要有建筑实物和人的存在。这些才是构成本土性和地域共识的基础。
基于上述这些理由,笔者愿意推荐一个新的“公共空间”设想:划出尽可能完好的现存的“城中村”变成一个巨大的“公共空间特区”,成为既为本地租户又为外来游客服务的“公共社区”。它的优势在于它已经是一个有活力的公共空间。
这个空间的存在和相对“自然的成长”不仅会给城市提供各种物质和精神的资源,更可以发挥它的“镜像”作用,用来比照和研究主流公共空间中的活力不足问题。这种研究将能为改善和更有效地利用城市其他公共空间提供方案。而与此同时,将城市其他公共空间的管理引入城中村,也可改善城中村的环境品质。
第五个推论:城中村的空间形态和肌理对于当代探索中国社会的认知与美学价值的贡献。
这是在所有这些考虑中最重要的一点,列斐伏尔被公认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分析当代空间逻辑的大师,他曾经在《城市形式》一文中强调了“空间形式”的认识论特征。他说:“很显然,在所谓的现代社会里,同时性加强了,变得更加密集了,以至于发生碰撞和组配的能力也变强了。通讯加速到了准即时性,信息流的上下回流是从这个中心发出的‘社会的社会化’的这一方面已经被强调。同样显著的是,在相同的形势下,离散也日益加重:劳动分化把社会群体的隔离退到极限,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分离也是如此。只有当这些离散和同时性形式联系在一起,它们才能得到理解和鉴别。……因此,形式能使我们指明内容,更确切地说是更多的内容。表面的运动解释了掩藏的运动。内容与都市形式的辩证(矛盾的)运动,即问题所在。这一问题铭刻在形式之中,形式给人提出问题,而这些问题恰恰是其自身的一部分——同时性在谁面前建立又是为谁而建立?都市形式又是在谁面前,又是为谁组配?”因此,“城中村”恰好体现着这样的同时性,而作为现代城市公共空间的认知与美学价值是无法替代的。

注释:
[1] 娄永琪:“规划介入的反思——基于‘生活世界’的概念”,《规划师》,2002.11,第53 页。
[2] 郭立源:“从“自然村”到“城中村”——深圳城市化过程的村落结构形态演变”,深圳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 刘永红:“行政区划和城市化——以深圳特区外为例”,《中外房地产导报》,2003.11,第5 页。
[4] 李培林:“巨变:村落的终结——都市里的村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2.1。
[5] 金城、陈善哲:“深圳全面改造‘城中村’”,www.people.com.cn。
[6] 王德:“深圳市罗湖区‘ 城中村’ 居民的居住意识分析”,《规划师》,2001.5, 第86-90 页。
[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珠江三角洲城市流动人口聚居环境研究》的子课题。
[8](法)亨利•列斐伏尔:“论都市形式”,包亚明主编:《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第81 页。

参考文献:
[1]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21 世纪议程》,1992。
[2] 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中国21 世纪议程──中国21 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1994。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居环境与21世纪华夏建筑学术研讨会》系列论文,《人居环境与建筑创作理论青年专家学术研讨会》系列论文,《’96 中国人居环境科学研讨会》,系列论文,1994 ~ 1996。
[4] 王建国:《现代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东南大学出版社,南京,1991。
[5] 饶小军:“边缘视域:探索人居环境研究的新维度”,《建筑学报》,1999.6。
[6] 饶小军:“边缘实验与建筑学的变革”,《新建筑》,1997.3。
[7] 饶小军:“深圳城市文化发展策略”,《深圳特区报》,1997。
[8] 吴向阳:“建筑创作过程中的社会化及其意义”,《华中建筑》,1999.3。
[9] 吴向阳:“寻找建筑与社会的结合点——罗伯特•萨默的《社会设计》读后”,《建筑师》(第81 期),1998。
[10](美)罗杰•特兰西克:《寻找失落空间:城市设计的理论》,朱子瑜 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北京,2008。
[11] 费孝通 :《城乡和边区发展的思考》,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
[12] 李梦白、胡欣等:《流动人口对大城市发展的影响及对策》,经济日报出版社,北京,1991。
[13] 张敏如、李桂英等:《中国沿海地区人口流动与管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北京,1989。
[14] 李南编:《区域人口城镇化问题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上海,1996。
[15] 包亚明编:《现代性与空间生产》,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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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Liggett, Helen & David C.Perry, Critical Explorations and Social / Spatial Theory.1995.
[ 1 8 ] B r e n d a & R o b e r t V a l e , G r e e n Architecture-Design for a Sustanable Future, 1991.
[19] Elisa T. Bertuzzo, F r a g m e n t e d D h a k a / Analysing everyday life with Henri Lefebvre's Theory of Production of Space, Franz Steiner Verlag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