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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楼公社”的矫情

  • Update:2011-04-08
  • 方晓风

 “土楼公社”的矫情

24日在湖北美院参会期间,受邀在校本部做了一个讲座(他们也有一个新校区,尚未全部完工,因此老校区还在使用,研究生都在老校区)。讲座的题目是最近准备的《现代性之我见》,讲过一次,这是第二次,讲完后觉得题目可以再改改,拟改为《现代性的伦理基础》,这现代性也不是我说了算的事,原题不太恰当。这讲座是校方临时起意,我原来也没有准备,好在内容是现成的,并且同美术的关联也有一些,基本反映了我自己近来的思考。讲得挺愉快,比第一次讲得要好,时间超了一点。结果讲完也没有人提问,互动环节没有,已经很晚了,可能大家都想早点休息了,因为白天一整天也是在听会。现在学生来听讲座未必是自愿的,有些是教务部门有所规定的,讲得没有中途退场的就算不错了。
 
第二天,有听过讲座的同学来问我对于土楼公社的看法。因为我在讲座里例举了都市实践的另一个作品,唐山城市规划展览馆。都市实践的几位主要建筑师都是我的师兄,甚至是我的老师,他们的设计出发点同事务所的名称很一致,就是有城市意识,在目前的中国建筑师群体中是比较突出的。我自己对城市问题也比较关注(不关注不行,我们本身就生活在这么个都市的环境中),而中国的城市建设同西方不同的地方恰在于我们的城市意识很薄弱。城市的品质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公共性和开放性(两个内容也是互相关联的)。但是说到土楼公社这个项目,我却不得不有所批评。这个项目做秀的成分远大于其实际意义,尽管也得了奖。这是那种奔着得奖去的设计,如果写设计说明的话,很有看点——土楼(传统),廉租房(社会责任),高密度(经济性),形式感(现代化)。这些关键词串连在一起是个完美的组合,不得奖都不行。那有什么好批评的呢?
 
首先,还是要回到土楼的原型,那是一种防卫性很强的建筑,同时又是一种向心的模式,土楼的核心是家族的宗祠,这种布局强化了形式的精神意味。根本上,土楼不是一种理想的居住方式或聚居方式,是不得已而为之的结果,源于客家人(外来人)与当地人之间的族群冲突。而现代城市中,更多的是要强调城市空间的融合,融合需要建立在开放的基础上。因此,对原型的这种引用,在此处是不恰当的。这里还有一种说法,建筑师有感于“城中村”现象,认为城市的扩张在一定阶段造成了城中村,又在继续扩张的过程中进而消灭城中村,而城中村对于都市中的相当一部分人群来说有积极意义,自然生长的特性,较低的生活成本,幻化成一种对既有体制对抗的象征。建筑师希望新的土楼公寓可以取代城中村,而在城市的缝隙中为这部分人群找到栖身之所。这显然是一种美好的一厢情愿,用这种方式解决不了问题。
 
这就牵涉到第二点:社会问题只能通过社会手段解决,而不可能通过形式问题来解决。尤其是把这样的立意通过与地产商的合作的来完成,不说是与虎谋皮,也可说是南辕北辙。城中村原有的自然生长、低生活成本这两条在这个方案中荡然无存。
 
第三,最后形成的结果是,这里面的居住品质很差。对地产商而言,它的好处是高密度,但容积率有限,因为不能太高。虽然建筑师在方案中考虑了一些邻里交往的空间,但这些有限的邻里交往空间是建立在对居住者私密性侵害的基础上,拍照片可以,真使用起来恐怕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原型与环境的关系。
中间的家族宗祠使整个形式具有了合理性。
这种立面形式所具有的姿态在城市中是“敌意”的,比起原型来又过分“奶油”了。
这样的场景如果出现在一个宾馆项目中是没什么好说的,作为日常的居住空间来说,不得不说,这种设计做秀的成分大于对住户实际居住感受的考虑。对于没有紧密联系的人群来说,共享空间可能有不少负面的影响。
在这样形式的空间中,如果这些场地真有人在里面有积极的活动的话,对于所有住户来说可能都是灾难,太吵了。
 
模型展示的手段值得学习。
对于形式的挪用来说,这种方式可能更恰当一些。这是一家餐厅,尺度降了,内部空间的处理也变了,用了形式的噱头作为商业的卖点,也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