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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需不需要公共道德的约束?——专家谈设计伦理

  • Update:2010-06-19
  • 来源: 装饰博客圈
       当一个产品投向社会之后,要考虑该产品在社会人际层面上所引起的作用。这就涉及到产品对个体道德的造就,对人格精神的塑造和培养,对更高尚的一种人文情怀的塑造,以及对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环境的塑造。……
以人为本,究竟是以什么人为本?以个体的人还是以群体的人?以有钱人还是穷人?……
对设计标准的判断一直都是以一个行业标准来判断的,这个行业与中国开放的市场经济结合以后,却更多体现了资本意志、权力意志。……
一个小的设计产品出了问题可以扔掉,但一个建筑物呢,整个北京城的规划呢?原来人们是“逐水草而居”,现在是“水草逐首都而居”。我们就是要呼吁我们每一个人的社会责任感,每一个人都要在自己的行业里对社会负责。
2007813,由《装饰》杂志社组织的“2007全国设计教育论坛”——设计伦理教育论坛筹备会在北京香山植物园卧佛山庄举行。会议主要围绕着今年11月杭州“2007全国设计伦理教育论坛的主旨、具体议题以及会议进程安排上的一些问题展开讨论。与会的几位专家从各个方面表达了对设计伦理这个问题的看法,令人颇受启发,以下内容为本次会议的录音记录整理,发表时略有删节。
 
        方晓风(《装饰》杂志常务副主编):《装饰》杂志第9期策划了设计伦理这样一个专题,在专题的组稿过程中,我们发现设计伦理教育本身也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因此,在与浙江工商大学艺术设计学院联系今年杭州会议的时候便想到把设计伦理作为此次会议的一个点,能够进行比较深入的讨论,不至于流于空谈。所以便准备结合我们9期专题准备的情况来筹备本次大会。这就是本次会议的一个出发点。从我们目前收集整理的近年来国内关于设计伦理的相关文献来看,把伦理教育作为一个话题的还不是很多。就我个人来看,国内目前设计伦理有几大类谈得比较多,比如受西方现代设计思想的影响,生态伦理谈得比较多;谈中国传统伦理的文章也不少,但往往谈到政治伦理和传统自然观上去。总之,伦理这个词汇在设计领域还是比较模糊的。目前设计圈比较普遍的做法就是联系普通伦理学的一些研究成果然后再联系社会实践来谈。从目前准备情况来看,我们的认识也还不是很清晰,所以开这个会也是希望能够借助各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的认识逐渐清晰起来。
 
        杭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我一直在想,现在设计领域有这么多的问题,为什装饰独独选了设计论理这个问题来做。这个题目是不是太宽泛了?我们已经很多年来没有就那种既具有现实意义,又能够小中见大的问题进行讨论了,所以我一开始还是感觉这个问题有些大。但是后来我又想到,装饰选择这个问题还是比较明智的。因为两校合并以来,美术学院目前仍然没有摆脱一种手艺人的机制,现代的设计师本质上还是手艺人,有着许多无法克服的缺陷。但并不是全世界设计师都是手艺人,这不在于国家是否支持设计事业的机制,整个东西方设计文化的立场背景和基础是有区别的。从这个角度来看,通过设计伦理,尤其是高校里面的角度来谈,可能对于培养年轻一代的设计师还能够有一个比较好的立场,比较好的修养和比较好的设计师面向未来的机制,选择设计伦理这个题目是非常重要的,切入也是恰如其分的。实际上,普通伦理学或者现代伦理学所有的流派和观念、观点都可以和当代设计牵扯上关系,所以设计伦理可作的余地是很大的,不可能指望这一次会议就能解决非常现实的。但如果这能够为中国未来十年二十年或者更久做一些好事,我想,选这个题目应该是非常好的。
 
        吕品田(《美术观察》主编,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说起设计论理这个问题,我们是在2003年展开了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我们当时的主标题是从人机适合到人际和谐,是从伦理学的角度提出来的,定位是在价值取向这个角度。就是谈设计的价值追求、目标。我们是这样考虑的,整个现代设计从欧洲发起以来,其总体的、最基本的价值目标追求是在人与物的关系基础上进行思考的。在整个设计领域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人机工学这样的概念,考虑的是主体和产品之间的相互适合的关系。我们看到,所有设计学科的这种推动、运作,其核心的价值追求,如果从伦理学角度来看的话,它强调的是人作为生物个体,与产品之间的关系,整个价值取向是在这种基本关系上定位的。但是,仅仅有这样一种价值定位是不够的,应该引入设计伦理更大的一个维度,就是把产品在进入社会里面之后所引起的,由产品所关联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以我们当时就强调从人机适合到人际和谐。现在设计所带来的问题,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也是这个方面所造成的。比如说空调的设计,就是很典型的人机适合但是违背人际和谐的这样的例子。还比如,在个性满足这个问题上,误区最大。一个是设计师的自我表现,一个是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满足,但这就造成了一种炫耀性消费。这种炫耀性消费是非常有害的,是实际上是把社会伦理道德方面一些不好的、被传统价值观所批判的东西张扬出来了。从自然资源、从人的整体生存角度来讲,也是造成了无端的浪费。所有这些问题,在价值追求角度上都可以归结到人机适合方面。所以我们说设计一定要走出这样一个单一的目标追求,而要有一个更高的目标——即人际和谐。也就是说当一个产品投向社会之后,要考虑该产品在社会人际层面上所引起的作用。这就涉及到产品对个体道德的造就,对人格精神的塑造和培养,对更高尚的一种人文情怀的塑造,以及对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环境的塑造。这个问题我觉得是现代设计走出现在这种平庸境界的一个目标追求。
 
       许平(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副院长):对设计伦理这个问题我还是关心比较早的,当时社会上好像还没有人来提这个问题,普遍都是用一种美学的思考代替了伦理学的思考,把设计具有的两面性问题忽略掉了,造成了我们设计教育和设计理论探讨上的一种简单化的倾向。其实当时社会上出现的设计伦理已经很多了,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设计师行为标准的问题,但是在当时讲这个问题实在是没有人感兴趣。但是到了今天,从很多方面来讲,确实应当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问题的严重性已经摆在了这里,对这个问题关注的人也越来越多了。第二,我们必须要把设计伦理这个问题引到设计圈里面去,我们谈的才有意义,否则只是做理论的在那里喊,有什么用?我觉得我们的设计师研究,从一开始引进西方的设计理论到后来的逐渐引入美学、引入社会学,现在应该是建设伦理学的时候到了,一个行业成熟的标准就是它要开始负责任了,这也是它学术成熟的标准。
关于设计伦理需要探讨的问题我觉得主要有这几个方面:一个是首先把它作为一个现实的问题来思考,而且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我们都已经感受到这个问题的迫切性。这是我们最基本的一个立场。第二是理论上的支持,目前我们讨论的还是比较偏重于感性的经验,多停留在抽象的层面上,要从什么样的理论角度来找到一个最合适的理论支撑,这还需要伦理学研究的支持。应该找到一个更具有操作性的、更加具体的方法。所以我觉得责任是一个比较好的切入角度,把人应当承担责任作为人性的最基本的一个体现,把这样一个理论命题确定下来,是有可能形成设计伦理学的理论支撑的。第三是从设计伦理学发展到设计认知的方法论的探讨,我们今年毕业的一个学生做的关于装饰即罪恶这个问题的一个研讨,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命题。卢斯本人的理论是否成熟只是一个方面,但是他在认识论上一个非常重要的贡献在于他把设计从一种理所当然的行为解构了,他把它分解为可以成立的行为和不可以成立的行为,这才使得我们对于设计的反省成为必要,这在设计认知方法论上有很多的启示。第四个是设计伦理与设计大师之间的关系。一些比较杰出的设计师在这个问题上给我们做出了表率。我的一个博士生对巴巴纳克做了一个专题研究,从他的思想和实践来看,他是西方设计师里面比较早的把设计伦理问题提出来并且身体力行的,提出了一系列的观点和方法,特别是在实践层面上做出了非常好的表率。事实上从60年代以后,整个设计界的走向都验证了他当时的批判,比如关注第三世界、设计与当地资源的问题等等,都是在实践里面一步步在纠正的。然后是设计伦理和设计制度、设计标准的问题,我之所以觉得我们现在考虑设计伦理还不成熟,就是觉得我们现在还缺乏一个设计伦理成为大家可以接受的一个理论,缺乏研究。美国的做法便与我们不一样,他不是把它作为一个纯思想性的东西来建设,而是一个制度性的东西来建设,把设计伦理变成对设计师非常具体的一个行为约束,把它转变成一个可操作的程序问题,这也是伦理学发展的一个趋势。最后是设计伦理和设计本体的问题,设计本身的出发点到底要建立在怎样的基点上,通过设立伦理来建立起设计和设计对象之间非常良好的一种价值上的认同,促进设计的发展,也就是我们所讲的建立起更好的设计生态。

 

        肖鹰(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这个议题是非常好的,非常有价值的,把设计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联系到伦理这个点上面,这是很对的。比如刚才谈到的一些炫耀的问题、资源浪费的问题,不考虑群体、社群的问题等。为什么产生问题呢?两个大背景:一个就是全球化,全球化导致了新的伦理问题,比如美国人的伦理能不能适用到全球?还有一个就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之后,实际上就是把集体伦理时代转为了个体伦理时代。我们从设计这个领域来探讨,我认为是很有价值的。我们现在不是要建立一个设计伦理的体系,而实际上要从我们现在面对的设计的现实问题为焦点,来提出我们应该探讨什么样的设计伦理观念。比如以人为本,究竟是以什么人为本?以个体的人还是以群体的人?以有钱人还是穷人?最好在这些焦点上来探讨设计伦理的问题。把目前成为焦点的一些设计伦理问题提出来,引起人的关注和思考。伦理是什么?伦理是讲人际关系的,是人际关系的一种非法令性的调节准则。作为一种调节,它是非强制性的。美国学者罗尔斯讲过“普适伦理,与西方传统伦理学强调个体不同,他重新强调整体。它不一定会形成法令,但它会给我们提供一种观念,重新考虑人和整体之间的关系问题。我们在讲设计伦理的时候要面对一个基本的矛盾,即美学和伦理的矛盾,这二者之间其实是有矛盾的,很多的设计产品都是伦理的体现,它恰恰也是审美原则。比如对称性、平衡感,既是传统的审美原则,但它也是伦理关系的体现。但是在今天,美和伦理之间是分裂的、冲突的。这恰恰是近代人文精神的一种结果,即整体和个体的冲突。它还可以细分为几个关系:一是功能和装饰的关系,二是技术和艺术的关系,三是最核心的形式和价值的关系。此外,设计伦理还要考虑文化差异的问题,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时代,其设计伦理观念是不一样的。
 
        包林(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副院长):设计在中国的发展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了,但是在这20多年里面,我们的设计学科一直在拼命建立自己的方法论,比如联想思维啦、市场调研啦等等,但是缺少一个学科构建中核心价值的本体论和价值论。所以我觉得设计学科永远不会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具有价值的独立判断的一个学科,主要是它跟建筑比太小了,在这些设计领域里面小的设计门类逐渐就会变成一个在方法论的指引下行业发展的趋势。对设计标准的判断一直都是以一个行业标准来判断的,这个行业与中国开放的市场经济结合以后,却更多体现了资本意志、权力意志。我们必需要对设计的对社会的真正的功能和它的学术价值进行重新的梳理和思考。另外,我们把设计伦理提出来,能不能把它分成两个层面来考虑:第一个是关于道德的、底线的问题,它是一个宽泛的、普适性的标准的问题;第二是我比较看重的它的前卫的、比较激烈的、批判性的东西能够产生,能够有反思。我希望是能够有一些比较激烈的行动来打破我们目前这种温吞水的状态,这就需要一种独立的、第三方的力量,以一种社会公众和学者的良知来呼吁这个事,可能它不能解决当前的问题,但我想过了十年二十年之后,回头再看今天,它一定是有价值的。
 
        陈志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伦理问题是无处不在的,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存在伦理问题。从行业来看,伦理问题最严重的是出在建筑上,建筑创作中的伦理问题最大。目前的建筑界是很麻木的,没有这个自觉性,社会上对建筑的要求也很宽容,要从伦理学角度来讲,很多建筑都有问题。建筑师总是提要创新,为什么要创新,什么是新,现在的科学技术搞点新东西出来不难,但要弄明白创新的方向在哪里,什么是新,否则的话就是怪。决定它为什么要创新,什么是它所要追求的,这就是伦理问题。现在建筑师肩上的责任很轻,一个小的设计产品出了问题可以扔掉,但一个建筑物呢,整个北京城的规划呢?现在问题太大了。原来人们是“逐水草而居,现在是水草逐首都而居”,反过来了。实际上我们就是要呼吁我们每一个人的社会责任感,每一个人都要在自己的行业里头对社会负责。所以这个问题一定要很明确的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