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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辽金的丝绸饰金

  • Update:2012-01-08
  • 陈彦姝,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 来源: 《装饰》杂志2011年第12期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使用金银装饰是宋辽金丝绸的一大特色,按加工后的性状大致可分作箔金、泥金、线金三类。箔金效果华丽,泥金操作简单。金线既可用于织造,也可用于刺绣。饰金助长奢靡风气,官府对此一直严格禁限。但由于宋代消费秩序开始由等级消费向自由消费转变等原因,禁令收效有限。
关键词:丝绸、饰金、工艺、禁限

      大量使用黄金装饰是宋辽金时期丝绸的一大特色。金运用的方法很多,从实物看,有织金、贴金、洒金、描金、泥金、印金、金线刺绣等等,文献记录的名目更丰富。然而,织物装饰金银,一来耗费贵金属,二来助长奢靡风气。因此,终宋一代,丝绸的相关禁令中,涉及各类用金的条文最多,几乎历任帝王都会颁布相关法令。
      宋真宗是禁断最严厉的帝王,他曾16 次针对服饰用金发布禁令。并且,态度非常坚决。大中祥符二年(1009 年),嫔妃杜氏不顾禁令,服销金迎接封禅归来的圣驾,结果被贬黜出家为道士。[1]大中祥符八年(1015 年)五月,真宗竟然连颁四道诏书,禁断18 种方法(销金、贴金、镂金、间金、戗金、圈金、解金、剔金、捻金、陷金、明金、泥金、楞金、背金、影金、栏金、盘金、织捻金线)装饰衣服器玩。[2] 此后,有关销金的管理依然严格,相关诏令屡见不鲜。
与宋相似,辽金也对加金衣饰作出一些限定。又因为女真国号为“金”,金朝大定九年(1169 年)下令将颇不吉利的“销金”改称“明金”。[3] 二十四年,再次确定只有宗室和一品命妇才能穿着明金衣服。[4]
      就工艺而言,丝绸饰金大致可按对黄金加工所形成的性状分作三类,即箔金、线金、泥金。箔金法指将黄金打造成极薄的箔片,剪切成需要的图形后粘贴或者压印在织物上,如贴金。线金法是先将金加工成金箔,加背衬增强应力后裁切为窄条,制成片金线;或是再以丝线为芯,制成捻金线。织金、捻金、盘金、蹙金等都与它相关。泥金法则是将金研磨成金粉,调胶后涂绘在织物表面。
      贴金装饰的花边在南宋黄昇墓出土不少。为使金箔敷贴后牢固粘着,往往还要加以砑光。这样,花纹上的金箔也连接成片,表面光线反射强烈,金光灿烂,更能显示出雍容华贵。褐色牡丹花罗夹衣的镶边(图1)就是采用这种贴金工艺,并且在贴金轮廓内再敷彩,使之层次愈发丰富。贴金装饰效果突出,在当时的织物饰金潮流中应该具有一定的地位。《武林旧事》记载南宋宫中年终岁除,后苑修内司进奉各种美食奇玩,就会用到贴金龙凤罗的罩子。[5]


      泥金可大面积涂抹,又可描绘细部,也是一种应用广泛的饰金方式。对此,诗文曾有描写,如刘翰《红窗怨》诗里有“罗衣叠损金泥凤”。元好问诗中提到徽宗被俘北去时,有“去去毡车雪三尺,画罗休缕麝香金”的句子。其后附注:“泥金色如麝香,宫中所尚”,可知泥金的颜色接近麝香,在北宋末的宫廷十分流行。[6] 泥金描绘操作简单易控制,效果华丽,在宋代常常被用以装饰舞女的裙裾,如跳龟兹舞的舞女装扮就是“孔雀罗衫金画缕”[7],姜夔《灯词》中舞儿也是“画金刺绣满罗衣”[8]。
      自辽宋时代开始,锦中加入金线的情况逐渐普遍。辽早期的耶律羽之墓已有捻金锦,从文献看,它的织造应一直延续到辽末。从工艺上讲,这仅仅是一种纬插合,即将一组金线作为纬线插入基本组织。加入金线的锦一般称之为织金锦和妆金锦。耶律羽之墓的团窠杂花对凤妆金银锦(图2)和遍地杂花狮盘妆金锦是已知宋辽最早织金锦实物,其组织正是在缎纹纬锦的基础上以通经回纬的方法织入捻金线和捻银线。[9]

耶律羽之墓团窠杂花对凤锦


      辽代刻丝中也不乏大量用金的事例,所用金线主要是片金线。KrishnaRiboud [10] 和赵丰先生[11] 通过对实物的观察和科学测试,认为辽代刻丝所用的片金线是无背衬的金箔。法库叶茂台出土的龙纹海童刻丝衾(图3),是已知辽代最大的刻丝作品。由大小不等的7 幅拼成,全长约200 厘米、宽150 厘米,用金线大面积织出水波、升龙、火珠、岩石、云气等花纹。

叶茂台辽墓龙纹海童刻丝衾


      金人对加金织物的爱重,与其民族观念有关。金太祖即位之初便诏告天下:“辽以镔铁为号,取其坚也。镔铁虽坚,终亦变坏,惟金不变不坏。金之色白,完颜部色尚白。”[12] 故而定国号为“大金”,足见其对金的重视。在技术上,他们或许又曾得到回鹘工匠的传授。《松漠纪闻》说迁往燕山的回鹘人善捻金线,能“别作一等背织”。皇统元年(1141 年),金朝免除对他们的人身限制,允许西归故里,但由于“久居业成”,大部分人仍然留了下来。[13]
      在大定二年(1162 年)的齐国王完颜晏墓中,出土金锦裁制的服饰14 件,有云鹤、栀子、朵梅(图4)、交龙、杂花等多种纹样。按锦地可分为平纹、斜纹两种组织,数量各占一半。织金花纹采用了通梭和挖梭两种方法,各有利弊。通梭织造整条金线都被平均地织入,在显花部位上浮,不显花部位则被织入背面。因此,锦的厚薄较均匀,背面也光平服帖,却费金较多。挖梭工艺只在正面花纹部位作通经回纬的妆金,使金线得以充分利用,织物厚薄却不均匀。

阿城金墓双鸾朵梅织金锦


      从频频颁布的禁令中,已可感受金线的泛滥。文献中,蹙金的出现多于其他用金方法。蹙金又称作盘金和盘蹙金线,它是将捻金线盘钉在绣地上的做法。耶律羽之墓的紫罗地蹙金绣团窠卷草对凤(图5),全用金线排列钉合,显得华贵耀眼。但由于只有较粗的金线,无法清晰表现细部,只能形成剪影似的效果。

耶律羽之墓蹙金绣团窠卷草对凤


      另一种常用的手法是用彩线绣出图案后,以捻金线钩边。福州茶园山南宋墓、黄昇墓中不少衣物边饰刺绣就用金线勾勒花、叶的轮廓。这样使彩绣中透露点点金光,花叶的面貌轮廓也就更为清晰。传世的南宋《绣线瑶台跨鹤图》(图6)为一扇面,在仅高25.4 厘米,宽27.4 厘米的幅面上刺绣界画楼阁山水人物。仙人跨鹤飞来,台上二童持幢以迎。人物高不过寸许,但眉目清晰。屋瓦则以捻金线为垅,用细线钉牢。房屋戗脊,普柏枋、阑额剪金箔为地,以单线压轮廓。方寸之地却也能将“金碧辉煌”诠释得十足。

绣线瑶台跨鹤图


      “销金”是当时文献记载最多的一个名词,对其含义尚未形成一致看法。“销”的本义是熔化金属,所以从字面上讲,销金是指销熔黄金装饰。那么,任何形式的饰金都可以是“销金”。从文献角度看,宋人也确实会用到广义的销金。如官府在对犯禁金令者量刑时,通常所用罪名都是“销金”。宝元元年(1038 年),韩琦回忆真宗朝大力禁金饰时说“大中祥符八年敕,犯销金者斩”[14]。绍兴五年(1135 年)也是“诏以翠羽为服饰者,依销金罪责,并徒三年”[15]。并且,从南宋时的诏令看,通常都是禁“销金铺翠”,很少有像北宋那样明确说明所禁的种类。而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诏令“不得采捕翡翠并造作铺翠销金为首饰衣服及造贴金、缕金、间金、圈金、剔金、陷金、解金、明金、泥金、楞金、背金、影金、盘金、织金、线金、铺蒙金、描金、捻金线、真金纸、应以金泥为妆饰之类”[16],表明南宋饰金方法其实同北宋一样丰富。很可能南宋常用的“销金”,是取其广义。
      曾有学者提出狭义的“销金”,说其工艺是将黄金磨成粉末,然后洒在已用粘合剂印出图案的器物表面,以显现纹饰。[17] 这有一定的合理性,黄昇墓中的一些花边就是用类似的洒金方法制作的。但是,先磨粉,再在胶地上涂洒,最后除去多余的浮金,工艺过程复杂,对金的损耗率又要大于贴金、描金之类,效果却未见有何特别。以“销金”一词在宋代文献中出现之频繁,表明它在当年使用较多,应该是在各种饰金方法中较简便并且艺术效果突出的工艺。
      以两宋为代表,销金禁令虽多却很难看出有明显的成效。淳熙年间,已是太上皇的高宗游幸西湖、与民同乐时,市场上买卖的就有销金綵缎。[18] 回忆南宋后期临安城风俗人物的《梦粱录》中,言及的销金织物品类更为丰富。如七夕夜供“摩睺罗”的桌子,是用“青绿销金桌衣围护”;夜市上扑卖的名色有“销金裙段、背心段,小儿销金帽儿”等多种;市面上的商贸机构有销金行,官巷花作聚集的巧匠制作的也有销金衣裙、描画领抹。[19] 嫁娶用到的销金物品更多,定礼中有销金裙褶、销金酒衣,聘礼中有红绿销金书袋、销金大袖、黄罗销金裙等。[20] 并且,销金衣饰的广泛使用已突破了等级界限,成为社会流行趋势。公主嫁奁里有,有钱的妓女亦可以盛饰珠翠、着销金红背[21],在家中铺设销金幔帐。
      官府屡禁而饰金不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来存在一部分合法的使用,即皇家礼仪和宫廷、命妇服饰。如太宗朝就规定命妇可以服用销金泥金,徽宗朝后宫符合一定身份者也可以用销金制衣。虽然诏令往往要求宫中先作表率,但当禁令稍松弛,宫中销金抬头,追求“内样”时尚的贵戚乃至百姓便会蜂拥效仿,再呈蔓延之势。二来宋代糜费成风,君臣都希望借禁销金彰显“恭俭”,尤其在权奸当道时,议论销金便成官场自全良方。如秦桧擅权之际,众臣畏言国事,仅论销金铺翠、乞禁鹿胎冠子之类。[22] 其三,宋代消费秩序开始由等级消费向自由消费转变。商品经济的发展,阶级关系的改变,货币在社会中地位的不断提升,都促使等级消费很难再一统天下,原来被礼法所禁止的奢僭消费现象层出不穷。[23]

注释:
[1]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2,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癸巳,中华书局,北京,2004,第1627 页:“上之后宫杜氏入道在洞真宫,欲与诸公主同例。杜氏,昭宪皇后侄女也。上禁销金严甚,还自东封,杜氏乃服以迎车驾,上见之,怒,遂令出家为道士。由是天下无敢犯禁者。”
[2] 脱脱等:《宋史》卷153《舆服志五》,中华书局,北京,1977,第3575 页。
[3] 脱脱等:《金史》卷6《世宗纪上》, 中华书局, 北京,1975,第144 页:“ 大定九年(1169 年) 三月辛未,禁民间称言‘销金’,条理内旧有者,改作‘明金’字。”
[4]《金史》卷7《世宗纪中》,第174 页:“(大定二十年四月己亥)制宗室及外并一品命妇,衣服听用明金。”
[5] 周密:《武林旧事》卷3《岁除》,中国商业出版社, 北京,1982,第51 页:“后苑修内司各进消夜果儿,以大合簇饤凡百余种……又于其上作玉辂,高至三四尺,悉以金玉等为饰护,以贴金龙凤罗罩,以奇侈求胜。”
[6] 元好问:“俳体雪香亭杂咏十五首(亭在故汴宫仁安殿西)”,《全辽金诗• 金诗》, 山西古籍出版社, 太原,2003,第2657 页。
[7] 沈辽:《龟兹舞》,《全宋诗》册12 卷716,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 年,第8260 页。
[8] 姜夔《灯词》,《全宋诗》册51 卷2724,32059 页。
[9] 赵丰主编:《中国丝绸通史》,苏州大学出版社,2005 年,第287 页。
[10] Krishna Riboud, A brief account of textiles e x c a v a t e d i n d a t e d L i a o d y n a s t y t omb s(907-1125CE) in China ,CIETA Bulletin 74,1997,pp.29-49.
[11] 赵丰:《辽代丝绸》,沐文堂美术出版有限公司( 香港),2004 年,第96-98 页。
[12]《金史》卷2《太祖纪》,第26 页。
[13] 洪皓:《松漠纪闻》,《宋元笔记小说大观》( 三),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年, 第2792页:“回鹘自唐末浸微,本朝盛时有入居秦川为熟户者。女真破陕悉徙之燕山。……又善捻金线,别作一等背织,花树用粉毛连以羊毛缉之。……辛酉岁,金国肆眚,皆许西归,多留不反。……”
[14]《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2,宝元元年五月甲寅,2873 页:“右司谏韩琦言:“大中祥符八年敕,犯销金者斩。……”
[15]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96,中华书局,2000 年, 第1590 页。
[16] 徐松辑:《宋会要辑稿• 刑法》( 二之一一六~一一七),中华书局,1957 年, 第6553-6554 页。
[17] 刘秋根,柴勇:“宋代销金禁令与销金消费”,《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 期,第24 页。
[18]《武林旧事》卷3《西湖游幸》,第42 页。
[19] 吴自牧:《梦粱录》,中国商业出版社,1982年, 卷4《七夕》, 第23 页; 卷13《夜市》,第108 页,卷13《团行》,第104 - 105 页。
[20]《梦粱录》卷20《嫁娶》,第172 - 175 页。
[21]《武林旧事》卷3《迎新》,第46-47 页:“库妓之琤琤者,皆珠翠盛饰,销金红背,乘绣鞯宝勒骏骑,各有皂衣黄号私身数对,诃导于前,罗扇衣笈, 浮浪闲客,随逐于后。”
[22]《宋史》卷473《秦桧传》,第13763 页:“桧擅政以来, 屏塞人言,蔽上耳目,凡一时献言者,非诵桧功德,则讦人语言以中伤善类。欲有言者恐触忌讳,畏言国事, 仅论销金铺翠、乞禁鹿胎冠子之类,以塞责而已。”
[23]《宋代销金禁令与销金消费》,第2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