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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最具影响力设计学生大奖征集作品启事

  • Update:2010-10-17
  • 编辑整理:乔谦
  • 来源: http://www.dfaaward.com/student/pages_sc/index/
简介 
亚洲最具影响力设计大奖(DFA Award)旨在促进优质的设计,提升商界和社会大众对设计的重视,让其了解优质和独特设计是成功营商的先诀,也是提高生活质量的基石。亚洲最具影响力设计大奖自2003年推出以来,为亚洲优秀的设计师提供了更多机会,在设计中重新衡量现代生活方式与环境的关系。而「亚洲最具影响力特别奖」则颁予文化、可持续发展及科技三个范畴的优异设计,特别表彰其设计之贡献。
2010年,亚洲最具影响力设计大奖特别增设设计学生大奖,鼓励设计行业的青年才俊认识从跨界合作与交流中发展创新设计理念,并促进他们自身的发展。
 
(DFA Student Award) DFASA(亚洲最具影响力设计学生大奖)
表扬能善用跨界合作,以达致创新理念的学生(及其作品)。优秀的学生作品应反映出参赛队员互相学习和理解的能力,探索优质和独特的设计对商业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并且在目标制定、创新、互动的过程中应用相关的知识。
 
报名资格 
参加作品要求 (无特定主题要求)
参加作品应能把设计联系到相关行业,扩阔设计学生的视野、设计层面(及设计管理),让学生体会到设计与用户、市场、新兴科技、经济、政治、法律,以及全球环境的关系。
 
作品必须:
1. 展示设计的潜在价值
2. 表现出特定界别的专业水平
3. 鉴定设计、创造力、创新理念和应用技术的关系
4. 面对专业的考验时,应能提出个人的见解
5. 勇于尝试表达具远见的思维
 
参加资格
所有参加者必须为亚洲区院校的大专生或刚毕业的本科生,年龄届乎18至30岁。所有作品都必须由参加者的讲师或导师推荐。
 
网上报名
- 网上报名必须在2010年10月31日或以前完成;
- 参加作品可以个人或小组形式提交;
- 参加者必须填妥网上登记表格;
- 参加者必须将设计理念上载到youtube/youku (不少于30秒短片) ;
- 报名费用全免。
详见网址:http://www.dfaaward.com/student/pages_sc/submission/
 
時间表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 2010年10月31日
第一阶段评审 : 2010年11月1日至5日
入围作品公布日期 : 2010年11月8日
最后评审 : 2010年11月30日
(入围参加者必须亲身到香港讲解其创作概念)
颁奖典礼 :2010年12月3日
(香港设计中心周年晚宴暨颁奖典礼)
 
评审 
评审准则
评审团按以下准则评审参加作品:
- 整体创意,跨设计范畴整合的优越性
- 作品完整性 (包括: 设计原则和理念的运用、视觉美学结构、试验结果、功性、安全性等)
- 个人报告水平
- 作品对用家的适切性
 
评审流程
-香港设计中心将邀请世界各地及本地的专家、GDN(Global Design Network) 成员,以及亚洲最具影响力设计大奖历届得奖 者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
-第一阶段的评审于网上进行。评审委员会将从参加者上载的短片中,选出不多于10件参选作品,进入最后评审。
-进入最后评审的参加者,将于香港举行的设计营商周进行个人报告。香港设计中心将赞助外地参加者赴港的费用,并邀请他们将学习和创意经验与本地设计师、设计学生和设计营商周2010的参加者分享。
-最后评审将透过会面报告、辅助数据、答问表现,以及实物模型展示,对参加者和作品进行评审。
 
奖项
进入最后评审的参加者可免费来港参加亚洲区最瞩目的设计及商界盛事,设计营商周2010 (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并于最后评审环节内讲解其创作概念(2010年11月30日)。
 
金奖、银奖及铜奖得主将获颁发亚洲最具影响力设计学生大奖奖杯和证书。
 
查詢 
秘书处
香港设计中心
地址:香港九龙塘达之路七十二号创新中心一楼         
聯絡人 : 李宗恩先生 
查询热线 : +852 3793 8442
电邮 : micky.lee@hkdesigncentre.org
网站 : http://student.dfaaward.com/
 
条款及细则 
参加作品:
(1) 所有参加作品均不予退回。
(2) 参加者可以个人或小组的方式参赛,参加作品数目不限。
(3) 参加作品须属原创。
(4) 所有参加作品涉及到的概念、文字、图像、纸张、图画、影片、音效、音乐动画内容及节目,均不得涉及抄袭、侵权或违法行为。
(5) 入围者须将设计实物模型自行带到香港,以避免关税事宜。
 
参加者:
所有参加者须接受DFASA的以下条款。大会将取消违规者的参赛资格和撤回奖项,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1) 尊重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决定。
(2) 在第一阶段评审和最后评审前,如参加作品获发表、得奖或正参与同类的设计比赛,参 加者须向评审委员会报告。
(3) 评审过程中,不得向评审委员会请求、游说、威胁、贿赂或进行其他干涉评审的行为。
(4) 参加者须提供设计详细数据,供作品公布和展出之用。
(5) 参加者须为提交的作品购买适当的保险,例如盗险、火险、破碎险和损毁险。
(6) 金银铜奖得主须亲临颁奖典礼。进入最后评审的参加者将获大会赞助参加者到港出席个人报告和颁奖典礼所需的飞机票和住宿费用,其他费用由参加者自行承担。
 
得奖者:
(1) 得奖者须提供设计详细数据,供作品公布和展出之用。
(2) 大会有权以如下方式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和音频录制、分类、拍照,出版和展出等形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公开引用、公开广播、公开演示、公开传播、分发、公开展示,出版及公开发行)进入最后评审的作品。
 
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况:
如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得奖者资格将被取消,奖项须缴还大会:
参加者不符合参加资格。
如证实得奖作品涉及抄袭、侵权或违法行为,大会有权取消得奖者资格,并撤回相关的奖项。
如证实得奖作品属非原创或涉及抄袭他人作品,大会有权取消得奖者资格,并撤回相关的奖项。
如证实得奖作品的商业和市场推广活动,违反DFASA的比赛精神,大会有权取消得奖者资格,并撤回相关的奖项。
如证实评审过程中,涉及向评审委员会请求、游说、威胁、贿赂或其他干涉评审的行为,大会有权取消得奖者资格,并撤回相关的奖项。
大会有权调整DFASA的任何规条,并于网上公布。争议由评审委员会和香港设计中心裁决。